(更新:裁定結果)
台北地檢署偵辦合宜住宅弊案,上午起訴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、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、遠雄副總魏春雄等5人,並將在押的趙、葉、魏等3人,與檢方在葉世文家中查扣的1880萬元賄款,一併移送台北地院,合議庭經過近6小時開庭及評議,裁定葉世文繼續羈押、趙藤雄3000萬交保,限制住居,且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8點到12點之間,需到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,魏春雄則是5百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,並與趙相同時間赴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報到。
合議庭裁定葉世文繼續羈押後,葉臉脹紅、頭低低、眼眶泛紅,合議庭隨即裁定趙藤雄與魏春雄交保,審判長並提醒趙、魏二人,交保期間若有勾串證人、共犯,將依法告發涉案教唆偽證罪。
下午庭訊中,合議庭先訊問葉世文,他坦承於八德合宜宅案中,向遠雄收賄1600萬元,但辯稱沒違背職務,另坦承於林口A7案中收賄400萬元,不過沒幫上忙,並說當初遠雄透過白手套蔡仁惠送來400萬元,「我自己嚇一跳,但還是收了」,後來覺得不對,也繳回了。且白手套蔡仁惠把案情講清楚了,他也講清楚了,他與以前的部屬、同事也沒有職務關係,且「大家都怕死我了」,不可能會有勾串的情形。希望法院能讓他交保。
趙藤雄也強調自己不會逃亡,因公司很多事要他統籌,且他若再遭羈押,大巨蛋可能蓋不起來,他並說他堅持2名在國外的兒子必須回台服役,因此兒子下周就要回台入伍,他不可能逃亡。而當律師想法官表示,遠雄集團有380億銀行聯貸急需處理,另有上萬名員工生計需照顧時,坐在被告席上的趙藤雄一度瞇著眼、強忍淚水,身體還因情緒過度激動而顫抖。
魏春雄則承認有交付1600萬元給蔡仁惠,但他自認並非犯罪,對於檢方起訴他設籍桃園八德、林口A7等案,他一概否認,他希望法院能讓他交保,並考量他已從遠雄退休,給予100萬元交保。(林益民、張欽、法庭中心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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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時間:12:23
更新時間:21:13
台北地院在法警室清點葉世文遭查扣賄款共1880萬元。劉志原攝
台北地檢署將1880萬元的賄款,裝在黑色大垃圾袋中,移送北院。劉志原攝
檢廉當初在葉世文家中查扣到的千萬元賄款,今天也一併移送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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